馮見雄不但不答應和解,還堅持違約。并且,他按照庭審流程,讓搭檔虞美琴再次陳述了他們答辯狀上關于反訴的理由。
很顯然,有反訴的情況下,事情已經發展到了蘋果公司想放過都放不下的程度了。
虞美琴做慣了總結陳詞,這次的內容也是她提前吃透了的,幫馮見雄分擔一些,也是很容易勝任的。
“請尊敬的審判長注意——我方正是基于蘋果公司通過所謂的法律手段,如此蠻橫干涉我國公民對私有財產的使用/處分權的行使。
當庭提出反訴,要求蘋果公司承擔妨害的侵權責任,并立刻停止侵害。
任由我方當事人以任何可能的方式,處分其手機——包括但不限于公然使用其iphone-3gs,在公眾可探知的網絡空間,發布顯示為來自iphone-3gs平臺的內容。
蘋果公司如果覺得我們違約,可以ban機,可以以違約為理由取消保修服務,可以禁止其使用部分網絡增值服務,但唯獨無權要求我方當事人停止使用。”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相信有些人也看過youtube上不少視頻,上面有些賣弄自己有錢、博取網絡關注和流量的用戶,主要是美國用戶,會使用自動槍械掃射擊毀他們買來的iphone手機,也有些人會用液壓機把iphone壓成碎片,博取觀眾一笑。
從法律上來說,馬和紗小姐把她自己購買的手機系統破壞掉,與那些youtuber們把手機用槍打爛、用液壓機壓扁,是一個性質的。
那就是對自己擁有絕對支配權財物的處分——。
或許,蘋果公司口口聲聲認為這種處分中,也附隨導致附著在手機上的部分可期待利益的減損、滅失——比如,蘋果公司會認為:
‘我一臺手機其實賣5000塊還是虧的,我應該賣6000塊。
之所以只賣5000塊,是因為這臺手機上搭載了封閉app來源的ios系統,所以我們可以期待每臺iphone在其生命周期中,因為購買正版付費app,可能還會為公司帶來1000元利潤,所以我們才在銷售硬件時降價了1000元’。
但是,這種認知和理由,是不能夠對抗物權絕對權的。
他可以學習索尼公司對于破解機的處罰,可以ban機,可以禁網絡對戰功能,可以停保修,可以用任何違反用戶協議時約定的、合法的違約條款。
但,唯獨不能限制用戶對自己財產的神圣處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