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變,志不亂,病在分腠之間。巨針取之,益其不足,損其有余,乃可復(fù)也。
痱之為病也,身無(wú)痛者,四肢不收,智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病先起于陽(yáng),后入于陰者,先取其陽(yáng),后取其陰,浮而取之。
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yáng),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shí)其陰以補(bǔ)其不足者。身熱甚,陰陽(yáng)皆靜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則泄。
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dòng)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熱病七日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脈代者,一日死。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復(fù)熱,勿刺膚,喘甚者死。
熱病七日八日,脈不躁,躁不散數(shù),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苛軫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熱病先身澀,倚而熱,煩,干唇口嗌,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膚脹口干,寒汗出,索脈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熱病嗌干多飲,善驚,臥不能起,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目眥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者肝也。
熱病面青腦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于四逆,筋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熱病數(shù)驚,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余者,癲疾毛發(fā)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骨病不食,嚙齒耳青,索骨于腎,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
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干,陽(yáng)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可治。
熱病頭痛顳需頁(yè),目挈脈痛,善,厥熱病也。取之以第三針,視有余不足,寒熱痔。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于其俞及下諸趾間,索氣于胃胳,得氣也。
熱病、挾臍急痛,胸脅滿,取之涌泉與陰陵泉,取以第四針,針嗌里。
熱病而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bǔ)之則汗出,汗出大甚,取內(nèi)踝上橫脈以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