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母親和姐姐對這處宅子都比較滿意,那購房之事就確定下來了,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曾漁帶了銀子到吳村,吳春澤的堂叔吳道明把吳村里正和吳家長輩、還有北門外那處宅子的幾戶近鄰都請到吳氏宗祠商議田宅交易事宜—
《大明律》曾有規定“凡典買田宅不稅契者,笞五十,仍追田宅一半價錢入官”,也就是說田地房產買賣要到官府備案并繳納契稅,但弘治以后,這條律法往往執行不力,大多數民間田宅交易都是私下進行,并不到官府備案并繳稅,逃避納稅是其一,擔心胥吏刁難勒索是其二,所以民間田宅過戶大抵就是請里中父老和左鄰右舍來吃一頓酒作個證,雙方簽字畫押就算交易完成,這種交易是存在風險漏洞的,且不說會有仇家去告官,單是交易雙方都存在悔約的可能,到時一團爛帳說都說不清——
曾漁要以賤價買下這處宅子,就要考慮到吳道明日后會受人挑唆反悔找麻煩的可能性,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所以他提出要到縣戶科房備案繳稅,嘉靖時田宅過戶契稅很低,百抽其三,五十兩銀子只需繳納一兩五錢銀子的稅即可,也許還要給胥吏幾錢銀子的辛苦費,曾漁對吳道明道:“今日的酒席吳叔請,這稅銀我來交。
既然曾漁愿意承擔稅銀,吳道明還有什么話說,曾漁是秀才,由曾漁出面去請上饒縣戶科房胥吏來辦理田宅過戶事宜,也不用擔心會遭到刁難敲詐,于是由吳春澤陪同曾漁去上饒縣戶科房,請了兩個胥吏到北門外看宅子——
那個老年胥吏是本縣人,對這所宅子風水不佳也有耳聞,所以對這筆五十兩銀子的田宅買賣也沒多說什么,而且買房的這位曾相公據說深得林府尊賞識,這胥吏老于世故,豈會刁難,驗看了宅子之后一起回到吳村,當場辦理過戶手續。
吳道明這處宅子沒有房契,只有當初買田造屋時的田契,于是又另立房契,連同田契一并轉讓到曾漁名下,事情定下來之后,開席喝酒,兩個胥吏喝得滿面通紅、吃得滿嘴流油,傍晚回去時還得了小紅包,北門外這處占地四畝的宅院從此歸了曾漁,曾漁要開始改換風水、修葺房屋了。
事不宜遲,立契過戶后的次日,即七月二十二丙戌日,曾漁就請了幾個村漢,先是幾斧頭把正對大門的那兩株古柳給砍了,柳樹正對大門,不吉,連根都挖了,免得來年又抽條發枝;再讓人把門廳天井里的那株大棗樹小心挖出來,拆了幾尺邊墻,把這株棗樹移栽到后園靠南一側,宅院里有高出屋脊的大樹雷雨天易遭雷擊——
靈溪在宅前那處轉折生硬的洄灣,曾漁雇了二十個身強力壯的民訣按照他指定的位置拓寬,把幾乎是直角對折的洄灣改成弧形,這個在陽宅里面有講究,叫作玉帶形明堂,大吉,不管信不信,照著堪輿地形術做就是,起碼能讓人安心,而且洄灣改成弧形,水流舒展,這一段溪流沒有了深水區,也沒有洄流漩渦了,落水也不致溺斃,相宅術并非虛無縹緲,在此落到了實處。
私自改挖河道顯然是不行的,曾漁事先向上饒縣衙的工科房典吏通過氣,那典吏過來看了看,這樣一改更好,水流平緩,而且這典吏知道撼龍先生的大名,得知曾秀才就是撼龍先生的嗣子,好生欽仰,懇求曾漁幫他相一下宅子,曾漁百忙之中抽空去東門外為這典吏相了宅,指點典吏讓人把門前水坑給填了,典吏千恩萬謝,以河工的名義征調了十名民訣幫著一起挖掘,進度明顯快了許多——
在開拓河灣的同時,曾漁讓人把宅子的大門給拆了,重新擇日立門,因為他聽吳道明無意中說起過,當初造屋時因為建大門的石料先到,就先把大門給建好了,這是主次顛倒之事,要糾正,反正這大門現在有些破敗,推倒重建最
等到八月十九日,河灣拓寬完工,內宅里油漆、粉刷、更換朽壞的門窗諸事宜也已大致結束,二十日大門封磚,兩扇厚重的紅松木大門也裝上了——
曾母周氏愛花,曾漁對后園也下了一番工夫治理,讓人砌了兩道石花欄,欄前以溪石壘山披數折,頗有畫意,買了數十種花木,錯雜蒔之,濃淡疏密,春夏秋冬,各有情致:春季有罌粟、虞美人、山蘭、素馨、芍藥、紫蘭;夏季有洛陽花、建蘭、蜀葵、茉莉、珍珠蘭;秋天以菊為主,又有剪秋紗、秋葵、僧鞋菊、萬壽芙蓉、秋海棠、雁來紅、矮雞冠;冬天以水仙為主,長春佐之,其他的木本如紫白丁香、綠萼、玉碟、蠟梅、種在墻頭園角,這樣一年四季宅子里都有鮮花怒放——
二十一日,曾母周氏再來看宅子,里外已煥然一新,一些日用家具已經搬進去,榻、椅、方桌、臺幾、櫥架、箱籠、腳凳,應有盡有,曾母周氏極是歡喜,兒子很會辦事,問:“費了很多銀子吧,錢夠用嗎小魚?
曾漁道:“拓寬河灣最費錢,用了四十多兩銀子,其余修葺房屋和購置日用家什總計不過五十兩。
”也就是說這處宅院從買下到整修后能居住總共花費了將近一百五十兩銀子,這是一筆巨款了,曾漁從袁州帶回來的一百四十兩已經全部花光。
曾母周氏道:“花錢如流水啊,要節省一些,還要給你娶妻用呢。”
曾漁道:“娘不必擔心錢財的事,兒子有生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