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圍攻許平安的這伙人中,實力最強者就是里弗斯。
他和其他保鏢不同,那些家伙多年前就被蘭迪收入了麾下,每天好吃好喝供應著,平日出入的都是奢靡消遣之地,早就把銳氣消磨完了,都沒了對戰斗的敬畏之心。
里弗斯的這些同僚隊友說白了就是一群烏合之眾,欺負欺負底層百姓,或者給老板撐撐場面,充當背景板,他們非常擅長,五個人能整出五百個人的氣勢來。
可真到刺刀見紅的時候,那就全都傻眼了。
眼見場上的局勢即將崩潰,里弗斯也不得不拿出真本事來。
噗呲!
許平安隨手一劍,將敵人腰斬。
借助著血霧的掩護,里弗斯從兩扇尸體的縫隙間殺出,劍鋒快若閃電,直刺許平安的眼珠。
那是人體最脆弱的部分,任你銅皮鐵骨,總不能把眼皮也練成防盜門吧?
鐺!!
長劍正中眼珠,滲人的金鐵之聲響起,里弗斯手中的魂器在兩股巨力的對抗下彎曲成了C型。
“沃德發?!”
饒是身經百戰的里弗斯,看到這一幕,也呆滯了半秒,險些被許平安隨手一劍削飛了天靈蓋。
說實話,里弗斯這一次偷襲,不管是選擇的時機,還是出手的角度,都堪稱刁鉆。
他的感知、速度,均遠遠不如許平安,還能通過預判完成偷襲,靠的就是豐富的經驗,以及對敵人戰斗習慣的快速捕捉能力。
但凡里弗斯的敵人不是三垣境覺醒者,不是防御力高達點的怪物,他這一擊都有極大概率能重創敵人。
運氣好的話,甚至能順著眼窩把敵人的腦花都給攪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