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夜雨淅淅瀝瀝,敲打著旅館房間的窗戶,像無數根冰冷的針扎在陳曉的心上。與“知行書局”吳老板的接觸,像在他黑暗的前路上點燃了一盞微弱的、卻指向明確的燈。
姐姐的犧牲決絕而偉大,他不能辜負。
但在這盞燈照不到的陰影里,還有一群需要“料理”的臭蟲——那些為了美援就毫不猶豫出賣他的軍統(現保密局)老東家。
光是配合地下黨的計劃還不夠,他需要讓這些叛徒也動起來,成為他劇本里的“配角”,而不是躲在暗處打冷槍的攪屎棍。
他坐在昏黃的臺燈下,鋪開信紙。不是密碼,而是用只有毛人鳳等極少數核心層才掌握的最高級套嵌密寫方式,撰寫他作為“夜鶯”的最后一封“工作報告”。
筆尖劃過紙張,沙沙作響,帶著一種冰冷的快意。
“毛局長鈞鑒:”
“一別經年,未知局座夜半驚夢時,可曾憶起昔日羅家灣誓言‘團體即家庭,同志如手足’?
屬下身處敵營,日夜如履薄冰,幸不辱命,屢獲微功,本盼勝利之日,得見天日,重歸團體。
然近日聽聞,局座為換取區區美械,竟將屬下之存在、乃至扭曲之功績,作為籌碼,獻于美方。更以屬下胞姐為餌,行此下作脅迫之舉。此舉與昔日日寇何異?與76號漢奸何異?”
“屬下心寒徹骨,亦為團體悲之。若‘家庭’可隨意出賣‘手足’,‘同志’可輕易化為‘籌碼’,則團體之存在,意義何在?信仰之根基,豈非沙土之塔?”
寫到此處,陳曉內心冷笑:跟你們談信仰?真是對牛彈琴。不如來點實際的。
他筆鋒一轉,進入真正的核心:
“屬下雖不才,然數年間于梅機關核心,所見所聞,所經手之機密,遠超局座想象。非僅日偽之檔案,更涉及黨國內部諸多‘不宜為外人道’之秘辛。
例如,民國三十一年,局座于昆明購置之私宅,款項來源似與查沒之‘逆產’頗有牽連;又如,戴先生(戴笠)罹難前,關于團體內部某些高層與汪偽殘余資金往來之調查報告副本,屬下機緣巧合,亦曾得窺一二;再如,近期某些高層子弟利用特殊通道,將國之資產轉移海外之記錄……”
他列舉了十幾條極其隱晦卻又足夠精準的“提示”,每一條都像一把淬毒的匕首,直指毛人鳳及其派系的要害。
這些信息,部分是他在梅機關權限內偶然截獲并記下的,部分是他結合情報分析的推斷,真真假假,足以讓做賊心虛者膽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