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晚,林若雨在陳虹這邊吃完飯、洗了鍋才走,她雖然百般小心,中間幾次對話還是差點穿了幫,搞得她心里慌慌的,撲撲直跳,有一次,陳虹問她“媽,你怎么知道今天座談會有個叫范舟的?
”后來,陳虹又突然問“媽,你說今天座談會奇怪不,居然就只到了我和范舟兩個人”雖然,這些問題都被林若雨支吾了過去,不過,陳虹還是好幾次朝她投去了狐疑的目光。
陳虹畢竟是做律師的人,林若雨只要一句話回答不慎,就可能被陳虹識破,揪住林若雨的破綻。
林若雨對陳虹很了解,知道她在政法大學求學那段時間,對于盤問技巧和辨偽存真方面,是下了不少功夫的。
那時候,林若雨因為陳虹已經拿定主意畢業后從事律師職業了,還勸說過陳虹,說做律師的話,盤問和辨偽存真方面用不著下那么多功夫,這些技巧警察才需要呢,當律師的可能社會交往能力更重要。
陳虹聽了林若雨的話卻直搖頭,說媽媽你錯了,這兩樣功夫,不僅警察需要,律師可能更需要呢。
陳虹說,警察畢竟有機會和能力獲取除嫌疑人口供之外、與案件相關的更多證據,嫌疑人就算閉口不交代,警察也可以從獲取的其他證據中了解真相,這也是為什么,我們以前的審訊模式宣傳“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現在卻已經變更為“嫌疑人有保持沉默的權力”,這種變化,一方面是處于保護嫌疑人人權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公安檢察破案能力的提升,加強了他們辦案的自信心。
可律師就不同了,律師只能看到和聽到當事人想讓你看到的那一面,比如當事人善良的一面,誠實信用的一面,當事人就像是一個請你來看大象的人,他或者只給你看大象的腿,或者只給你看大象的耳朵,或者是它的身體,這個時候,律師就是在盲人摸象了,你必須憑借自己的盤問和判斷能力,最大限度地知道更多的真相,以免上到法庭,或者與對手當事人的律師交鋒時,被人家拋出的證據和真相擊敗,那時候毫無準備,張口結舌可就慘了,而且,還有可能隨時把自己給坑進去。
林若雨好不容易應付完陳虹的盤問,匆匆離開陳虹住的小區,往自己家趕去,往日里,她都是搭乘公交車,坐兩站回家,可今天,她一出陳虹富景花園的小區,就揮手招了一部出租車。
林若雨迫不及待地想要以最快的速度趕回家中,與丁晴通話,她肚子里實在是有一籮筐話要跟丁晴講。
她和丁晴苦心孤詣,聯手制造了陳虹和范舟的見面座談機會,為此,她還特意拐走了陳虹的車,可是結果呢,范舟、陳虹見完面,范舟居然連開車送一送陳虹都沒有,愣是讓陳虹自己一個人打出租車冒雨回來,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林若雨倒不是沒有手機,她當然可以馬上就在路邊、或者在出租車上給丁晴去電話,但是,林若雨覺得有關她要講的這些話,只適合在家里這種私隱的地方來說。
與陳虹一起吃晚飯的時候,林若雨倒是有心思想試探一下陳虹對范舟的感覺,可是,被陳虹反問了幾個問題后,心虛的她就嚇得閉嘴不言,最后還落荒而逃了。
眼看著范舟這么好的女婿人選就要被錯過了,林若雨覺得心里跟貓抓一樣難受,抓狂得不行。
林若雨坐在出租車副駕駛座上,短短的路程,她幾次把手伸到手袋里,抓住了手機,想拿出來給丁晴去電話,可最終,她還是放開了手機,把手又抽了出來,忍到了回到家中。
這一路上,林若雨只顧著琢磨自己的心事,卻沒有注意到出租車司機的目光,在她鐵青著臉,每次將手伸入手袋、又抽出來時,出租車司機都會警惕地、緊張地看向她的手。
這要是在允許持槍的美國,司機就要擔心林若雨會不會拿出一把槍來指著她了,可是在中國,這人就算沒有槍,拿出一把尖刀來放在司機喉嚨口,也夠司機嚇的,司機甚至已經做好了隨時棄車而逃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