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荒廢已久的小巷深處,飄來了飯菜的香氣。 緊閉的破敗小門被拉開,進來一個被黑色兜帽遮住大半張臉的少年。 “千篇一律的生活,強顏歡笑的面具,人生可真沒意思!” 店主洛歡抬起頭,看著自顧自坐到吧臺前的不速之客。 “這樣的人生,我只想立刻就結束。”少年繼續說。 ——不是已經結束了嗎? 洛歡看著少年半透明的身子,抿了抿嘴唇。 - 洛歡的料理店遠離市區,從不對外營業,甚至連正門都沒開過。 也不知道是怎么摸到這里來的……洛歡嘆了口氣。 出于禮貌,他還是接待了這位深夜的訪客。 “太好吃了!” 少年眼睛發亮,狼吞虎咽地把面前的咖喱豬排飯吃完了。 “飯很好吃,今天就暫時繼續活著吧!” - 第二天…… 第三天…… 每天都想結束自己人生的少年,準時出現在洛歡的店里。 ——要飯吃。 “你知不知道,吃飯是要付錢的?”洛歡忍無可忍地說。 “可是……我沒有錢。”少年無辜地眨眨眼。 “沒有錢,就用自己來抵。” 從此,料理店多了一名打工人。 *** 美食+怪神,輕松治愈向。 像《一千零一夜》會有很多小故事。 主角之間是親情/友情向 ———— 無cp美食預收《在美食番成為人生贏家》 俞春秋穿進了自己吃泡面時看的漫畫書里。 這是一部美食漫畫,主角是一個街頭混混,每天的愛好就是無所事事混一天,然后去尋找街頭巷尾的小吃。因為主角身份和享受美食的樣子形成了鮮明反差,讓人覺得煙火氣十足,被稱為“年度最下飯漫畫”。 俞春秋看著主角去校門口打劫小學生,然后揣著錢去了小飯館,一口泡面噴在漫畫上:“你打劫就是為了吃個五塊錢的小餛飩嗎?!” 然后一晃神,他就站在了那個破敗的小巷子里,嘴里叼著棒棒糖棍,一手抓著小學生的衣領。 俞春秋:…… 他迅速調整好了面部表情,松開手,順便撫平了小學生的衣領:“出門在外注意安全,下次碰到我這樣的人,把模樣去向記下來然后去報警。” 說完,甩手走了。 按照漫畫內容,此時他應該一天沒有吃飯,饑腸轆轆地沖進小吃店點了一碗雞湯小餛飩。 俞春秋沖了進去,一臉兇相地站在老板面前。 “你這……缺打雜的嗎?” 打劫小學生算什么本事? 從小吃店打雜開始,學手藝,開自己的小吃店; 小吃店口碑很好,開始兼并擴張,全城連鎖; 運營品牌,成立公司,逐漸成為美食界的No.1。 最后,已經實現財富自由的俞氏餐飲老板站在舞臺上:“我一直在思考,如何讓出身不好的人改變命運。 于是,我決定用這些年的收入成立特別基金會和烹飪學校……”

